时间:2009年6月16日 浏览:260次
在武汉:交通事故纠纷也可以通过提请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
武汉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自7月18日成立以来,在各方大力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已从两个试行仲裁受礼点拓展到10个,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430余起,标的额达900余万元。方便快捷,公平公正的办事效率和工作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随着机动车辆逐渐增加,城乡道路不断拓展,交通事故数也随之提高。因交通肇事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已越来越多地牵扯着交警的精力和时间,虽然处理交通事故民警数一增再增,仍难缓解加班加点超负荷的工作状况,经常为解决一起交通肇事而进行无数次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成立后,数名具有专业知识的仲裁调解员担当起调解工作,为解决交通事故纷争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渠道,减轻了处理交通事故民警的工作压力。同时,仲裁调解所作出的文书具有一裁终局的法律效力,提高了处理交通事故的效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后,仲裁调解员将会依照法律和证据,准确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进行核算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争议纠纷化解在仲裁调解之中。很多时间失效、无事故现场、无证据,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因交通大队无法受理而被仲裁调解员给以调解解决。
今年7月,某单位一辆轿车不慎将一位70岁老人擦倒,当时看老人无碍,肇事方给老人100元私下了结。24天后,老人病发身亡,经鉴定系受伤所致。老人的亲属找到辖区交通大队,但因受案时效期已过,又无事故现场,大队无法受理。老人的亲属连续不断找交通大队,肇事单位也被闹得无法正常办公。最后,双方一致选择仲裁,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依照有关法规进行仲裁,由肇事方赔付受害方6万元抢救费及15万抚恤金,老人家属终于得到应有的赔偿。一场矛盾迅速化解,双方当事人感激万分。青年司机郭某,开车不慎将一行人擦伤,对方要郭赔付480元私下了结,但司机郭某担心“后遗症”。建议双方进入仲裁,对方同意。郭某将赔款付给对方后十分感慨地说:“这起事故虽然不大,赔款也不多,但经过仲裁后,就有了法律保障,我放心!”
今年7月,某单位一辆轿车不慎将一位70岁老人擦倒,当时看老人无碍,肇事方给老人100元私下了结。24天后,老人病发身亡,经鉴定系受伤所致。老人的亲属找到辖区交通大队,但因受案时效期已过,又无事故现场,大队无法受理。老人的亲属连续不断找交通大队,肇事单位也被闹得无法正常办公。最后,双方一致选择仲裁,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依照有关法规进行仲裁,由肇事方赔付受害方6万元抢救费及15万抚恤金,老人家属终于得到应有的赔偿。一场矛盾迅速化解,双方当事人感激万分。青年司机郭某,开车不慎将一行人擦伤,对方要郭赔付480元私下了结,但司机郭某担心“后遗症”。建议双方进入仲裁,对方同意。郭某将赔款付给对方后十分感慨地说:“这起事故虽然不大,赔款也不多,但经过仲裁后,就有了法律保障,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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